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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籍申请条件_中国国籍申请条件难吗

来源:admin

2024-11-20 19:03:10|已浏览:65次

导读: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大批国人走出国门留学工作,有出就有进,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到中国发展,而人才始终是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为了对于外籍人才的吸纳,我国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有部分外籍人员选择加入中国国籍,今天就来说说“中国国籍”的这些事,那么,加入中国国籍的条件有哪些?加入中国国籍的手续怎么办理?中国承认双重国籍吗?下面,一起看看吧。

一、加入中国国籍的条件有哪些?

《国籍法》第七条仅仅作了原则性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国家在2004年颁布实施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对外国人如何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中国绿卡”)进行了细化规定。

根据该《办法》,申请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4、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5、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6、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7、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被批准获得中国绿卡的外国人,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一年。

二、加入中国国籍的手续怎么办理?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外国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加入中国国籍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

(一)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二)提交要求加入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三)提交相应证明:

(1)外国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所生的子女,须提供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4)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中国承认双重国籍吗?

 中国《国籍法》规定,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最新的国籍法在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在通过之日起施行。

现行的中国《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已经入外国籍的人士必须在入境之后,立刻将原中国户籍注销,因为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公安局会留有指纹档案,在回国按指纹的时候如果进行比对,有没有注销户籍的人就会被发现。

一旦被发现手持国外护照但未注销中国的户籍,将会被暂时禁止出境,等到返回原居住地相关部门注销本人户籍后,方可出境。

对于手持外国护照,还未在国内办理户口注销的人也不用担心。国家最新出台的政策允许持外国护照的华人办理中国绿卡,这样就能避免每次回国都要申请签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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