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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费_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费一年多少钱

来源:admin

2024-10-28 18:31:18|已浏览:74次

@高考考生们,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分别公布了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包括: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和程序、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详见↓

华东政法大学

就读地址

长宁校区地址为万航渡路1575号

松江校区地址为龙源路555号

2024年录取新生就读在松江校区

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

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华东政法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部门,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学校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2.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侦查学专业招收女生比例不超过15%,参照教学司[2003]16号文件执行,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学校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2024年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等相关文件。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方法

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学校本科招生专业对入学外语考试的语种要求为: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侦查学专业:学校不单独组织且不采用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录取时参照教学司[2003]16号文件公安类专业体检标准执行。

具体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区)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身体条件要求。

2.除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部分省份)和本科一批次(31个省份,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次、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

1.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学校录取标准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

侦查学专业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以及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执行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学校在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考生已计入投档成绩的所有加分项目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幅度最高不超过20分。

3.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已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进行专业录取。

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其他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

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录取规则为学校按照未录满专业录取的最低分从高到低排序,将需调剂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一次性调剂录取至未录满专业。

学校在部分省份的地方专项计划批次、国家专项计划批次以及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含新疆高中班、西藏高中班以及华侨港澳台学生)的专业录取规则同样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区、市)招办规定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如考生投档数超出计划数,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以及学校的同分比较原则划定招生计划1:1的考生范围,然后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4.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结合考生身体条件,按缺额计划数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生源仍不足,将结合考生身体条件,进行征集志愿。

普通本科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普通本科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未完成的缺额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经过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学校将未完成计划调配至其他省份。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监督电话:021-62071778(7月),021-57090496(7月以前、9月以后)

网站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ecupl.edu.cn

招生办网站:zsb.ecupl.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2071533(7月),021-57090220(7月以前、9月以后)

其他须知

学校招生以按大类招生和按专业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大类招生专业在其所在学院进行大类培养。

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学校建立厚基础、重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统一法学专业培养方案的前提下,兼顾学生个性发展要求,在法学专业的招生过程中,按照具体专业(方向)进行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上海大学

上海大学

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01

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02

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03

层次

本科

04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05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

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06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07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上海大学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本年度上海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3.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08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09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入学后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语教学语种:

1.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采用英语和法语;

2.其他专业均采用英语。

10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其中:理科试验班、材料类、生物制药、环境工程(中葡合作)专业不招色盲、色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电气类、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工程(中法合作)、机械工程(中法合作)、材料科学与工程(中法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葡合作)专业不招色盲。

11

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省级招办按上海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1.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政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专业(组))依次比较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理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物理和化学”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业(组))依次比较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

2.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法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3.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4.上海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5.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体检不受限制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要求者,不会退档。

6.对于投档到上海大学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不服从所有专业调剂,学校将予以退档;若体检受限、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达要求或不愿意调剂到高收费专业等不满足专业录取要求的,可能会被学校退档;其他考生,学校将在未录满的专业中进行调剂。

二、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1.艺术类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各学院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3.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4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4.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4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执行。

注:上述简章如有调整,以上海大学发布的调整版简章为准。

三、上海大学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进行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按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的艺术类等招生项目。

四、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上海大学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12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一般专业:

1. 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 理学、工学(除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专业)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3. 艺术学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4. 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机械工程”涉及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每生每学年77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 中法合作专业(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2. 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3. 中葡合作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发改价调〔2022〕18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13

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此外,还有“隐形餐费”补贴、出国交流学习等发展型资助项目。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4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科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15

网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大学网址:

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址:

https://bkzs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16

其他须知

(一)钱伟长学院招生

钱伟长学院是国家试点学院、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和上海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实施“重基础、跨学科、国际化”人才培养战略。学院依托上海大学进入全球前1%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材料、工程科学等优势学科,联合相关专业学院,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和前沿交叉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学院招生名称为“理科试验班”,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共6个专业。学院在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退出的学生可任意选择参与学校理学工学Ⅰ类、理学工学Ⅱ类、理学工学Ⅲ类之一的专业分流。

(二)未来技术学院招生

未来技术学院是学校扎实推进国家新工科建设成立的工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单位,瞄准未来10-15年人工智能、机器人、新能源等领域的前沿性、突破性、颠覆性技术的发展,以国家一流学科为支撑,通过基于挑战性项目牵引的进阶式研究和学习体系,全过程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和素质教育,培养智能无人系统领域或其拓宽领域的拔尖创新领军人才。学院招生名称为“电子信息类(未来技术学院)”,包含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和机械电子工程共3个专业。学院在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退出的学生可任意选择参与学校理学工学Ⅰ类、理学工学Ⅲ类之一的专业分流。

(三)理学工学Ⅰ类招生

理学工学Ⅰ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新能源材料与器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工业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设计、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共17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Ⅰ类”。凡录取进入理学工学Ⅰ类的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四)理学工学Ⅱ类招生

理学工学Ⅱ类包含应用化学、冶金工程(含冶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双学士学位项目)、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制药共9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材料类”代表“理学工学Ⅱ类”。凡录取进入理学工学Ⅱ类的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冶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双学士学位项目为上海市首批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学年末分流进入冶金工程专业的学生,择优选择进入双学士学位项目培养,培养过程实施动态进出机制。

(五)理学工学Ⅲ类招生

理学工学Ⅲ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数字媒体技术、电影制作、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共12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电子信息类”代表“理学工学Ⅲ类”。凡录取进入理学工学Ⅲ类的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六)经济管理类招生

经济管理类包含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13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经济学类”代表“经济管理类”。凡录取进入经济管理类的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七)人文社科类招生

人文社科类包含哲学、法学、知识产权、社会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考古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会展共14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社会学类”代表“人文社科类”。凡录取进入人文社科类的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招生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按专业招生,办学模式介绍如下:

在中葡合作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工程三个专业就读的学生,修业合格,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同时颁发葡萄牙里斯本大学相应(分别为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的学士学位证书。

在中澳合作的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四个专业就读的学生,修业合格,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申请中澳双学位并成绩达到悉尼科技大学要求者,还可获得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在中法合作的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就读的学生,修业合格,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期间可赴法国合作学校交流学习半年。也可选择在国内本科学习四年后,通过院内赴法选拔前往法国继续攻读硕士文凭或者工程师文凭(视个人学习进度1-2.5年不等)。

(九)其他类招生

艺术类专业、民族预科班、新疆高中班、西藏高中班、保送生以及部分特色专业按专业招生。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就读校址

奉贤校区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

艺术类本科专业就读徐汇校区,其他本科专业及少数民族预科就读奉贤校区。

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纪检监察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德语,其它专业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德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德语。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根据健康状况与专业限报要求填报专业志愿。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其中:材料物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专业色盲不取;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色盲不宜;园林、园艺、生态学、风景园林、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应用化学、环境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色盲、色弱不取;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化妆品技术与工程专业色盲、色弱、嗅觉迟钝不宜。

录取规则

投档成绩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

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5之内;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级招办要求执行;征集志愿,按缺额计划1:1投档,若生源仍不足,学校不降分录取。

录取原则

(一)普通类专业

1.招生改革省市上海、江苏、湖南、湖北、福建、广东、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甘肃在院校专业组内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到专业,各志愿间无级差。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则在该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其他改革省市浙江、山东、辽宁、重庆、河北、贵州六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直接投档到学校专业,若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会退档。

2.内蒙古自治区

实行“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其他省市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无级差分。在同一批次中,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4.调剂规则

对于投档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需调剂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可调剂专业按之前录取的最低分排序从高到低一次性调剂录取至满额。缺额专业录取最低分相同时依次参照缺额专业的录取平均分、最高分,调剂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对于投档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5.同分处理规则

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市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若无排序,则文科[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专业(组)]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业(组)]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其他不分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不限的专业(组)]的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6.征集志愿

学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通过征集志愿后投档,投档人数按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缺额数100%;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7.少数民族预科

按公布的招生计划1:1投档,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市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如无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

1.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外语单科成绩要求50分及以上。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本科合格线。

2.美术与设计学类总分: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和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以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折算总分为录取依据。

3.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调剂规则同“普通类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4.同分处理规则:根据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如无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则依次按专业统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少数民族预科每生每学年6500元,理工体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中美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美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中新合作应用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1000元;中加合作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9500元(沪发改规范〔2018〕2号,沪发改规范〔202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

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设立“远修无忧”专项计划,资助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海外留学。学校承诺:确保被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举报电话:021-60873388

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https://www.sit.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s://adm.sit.edu.cn

日常咨询电话

021-64941403

志愿填报咨询热线

021-64948576、64948577

(开通日期6月20日-7月10日)

其他须知

1.学校2024年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如下:

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专业

大类招生的学生,第一学年末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原则》,在该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2.预科招生的学生,预科阶段不分专业,第一学年末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专业实施细则》,进行志愿填报和专业录取。

3.学生可以根据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申请选择转专业学习(中外合作专业除外)。

4.经济与管理学院三、四年级教学地点将根据学校规划安排确定。

5.各省市招生录取情况可通过学校招生官网实时查询。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2024年上海市

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

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01

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

02

层次

本科、专科

03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04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05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监察机构。

06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07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08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除英语专业的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外,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英语专业为英语,日语专业为日语,其他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

09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其中:材料化学、应用化学、环境工程,环保设备工程色弱、色盲不录取,设计学类专业色盲不录取。

10

录取规则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

一、普通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为:

1.投档比例:学校根据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实际生源情况及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其中: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2.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无级差分。

3.同分比较: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学校认可投档同分排位规则。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学校认可各省份(自治区)的投档位序分(号),无投档位序分(号)的省份,文科按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理科按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专业调剂:对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视其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予以退档。

二、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和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

1.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无级差分。

2.同分处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学校认可投档同分排位规则。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学校认可各省份(自治区)的投档位序分(号),无投档位序分(号)的省份,按专业统考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3.专业调剂:参照普通类专业。

三、其他相关规则

1.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2.学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通过征集志愿后投档,投档人数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缺额数;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如考生投档数超出计划数,先按照分数优先以及同分比较原则划定招生计划1:1的考生范围,然后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11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理工体类本科专业:7000元/年;普通文科类本科专业:65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3000元/年;预科本科专业:参照普通文科类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普通高职专业:75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第120号]、 [沪发改价调(2023)第21号]。

住宿费标准

4人间:1200元/年;6人间:105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12

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海外项目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奖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3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0214090

14

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spu.edu.cn

招生办官网:zsb.sspu.edu.cn

咨询电话:50217411;50214975

15

其他须知

1.高本贯通试点专业的有关情况详见学校公布《2024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高本贯通项目招生简章》相关内容。

2.其他情况详见学校招生官网及相关招生宣传资料。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24年秋章程

01

就读校址

上川路校区:上海浦东新上川995

文翔路校区:上海松江文翔2800

金融学、投资学、信用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数字经济、金融工程、金融科技、保险学、精算学、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法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等本科专业和大数据技术(中日合作)专科专业安排在上川路校区就读;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税收学、财政学、行政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智能科学与技术、商务英语、英语和日语等本科专业安排在文翔路校区就读。

少数民族预科生安排在上川路校区就读。

02

层次

■ 本科 ■ 专科

03

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4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批准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05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06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07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人数的不平衡。

08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本科语言类日语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英语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语种。新生入学后本科日语和中日合作专科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09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10

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学校录取的规则:

1.各省级招办按学校在当地公布的招生批次、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报考学校生源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自主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非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2.学校对由省级招办负责投档并进档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认可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对新疆、西藏和四川等特殊地区考生,学校按教育部认可和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加分政策执行。)所加分数直接计入考生投档总成绩并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3.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录取时,学校以考生投档总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对进档同分考生,学校将统一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4.考生已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其所有填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会参照考生本人综合评价信息及各单科文化成绩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二、征求志愿录取,学校根据实际缺额计划数按100%比例投档。若征求志愿生源仍出现不足,学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申请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综合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各省招办规定为准。考生在进行专业填报时需根据学校提出的不同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分专业(或分科目组)填报,且不同的专业选考科目组之间不能进行跨组调剂。

四、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学校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11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理学、工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3.大数据技术(中日合作)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21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12

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3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50218636

14

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lixin.edu.cn

本专科招生网:https://zsb.lixin.edu.cn/

咨询电话:021―50218552(工作日8:30-11:00、13:00-16:00)

15

其他须知

1.学校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在2024年新生中将进行“国际化方向班”的选拔;具体选拔人数、报考办法、选拔流程和培养方案等具体情况详见学校迎新网及相关二级学院网站。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及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新生一年级在文翔路校区就读,其他学年在上川路校区就读。

3.对采用“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的省份,在普通高考录取环节,学校在严格执行当年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将把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内容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学校重视学生的“诚信”品质,在入学后的新生资格审查环节,凡有“不诚信、不道德、违法及犯罪”记录的考生,学校将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取消其录取资格,请凡有此类记录考生谨慎报考学校。

4.按照教育部民族司的招生文件规定,少数民族预科生均按“政策指令性定向生”认定,毕业后可以在上海及其他地区自由择业,入沪就业时按照每年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入沪政策》的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一、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长宁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虹口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

二、层次

■ 本科 ■ 专科

三、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

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五、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六、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建议男生报考)。

(三)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七、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飞行技术、翻译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数字媒体艺术(中韩合作办学)、产品设计(中韩合作办学)和视觉传达设计(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韩语,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飞行技术专业须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相关规定提前参加面试、体检等,合格者方能报考。

十、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

按照各省级招办相关规定,依据各批次生源报考情况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级招办要求执行。

(二)普通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为:

1.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无级差分。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同分情况,学校认可省级招办的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无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的省份,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三)艺术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

1.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

(1)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省统考合格线。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和表演专业使用各省(市)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其他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市)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2.在满足“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无级差分。各省级招办投档时,如文理计划单列的,则按文理分别排序录取。

3.同分情况,学校认可省级招办的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无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的省份,折算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根据专业特点,建议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

(1)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报考条件:女生净身高为164cm~174cm;男生净身高为174cm~184cm,五官端正。

(2)表演专业报考条件:女生净身高为170cm~182cm;男生净身高为180cm~192cm,五官端正。

(四)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须提前参加面试、体检和背景调查,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报名且确认有效志愿,取得合格结论后方可报考。

2.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要求,学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90分(含)以上。录取时,控分线上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同分情况,学校认可省级招办的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无投档位次或位序分(号)的省份,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五)专业调剂

对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根据其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调剂录取,同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情况、体检情况、选考科目情况及单科成绩情况等相关信息;对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予以退档。

(六)其它规定

1.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计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的全国性加分,即政策性加分含在投档分中,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不可累计。

2.学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投档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缺额数。

3.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其他录取程序,以省级招办公布的规定为准。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 21号)

2.理工体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 21号)

3.普通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 21号)

4.数字媒体艺术(中韩合作办学)、产品设计(中韩合作办学)和视觉传达设计(中韩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9000元(沪发改规范〔2023〕4号)

5.普通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6.国际商务(旅游及商务管理)(中瑞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2500元(沪价费〔2015〕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

十二、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同时学校还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学金、自强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7791256

十四、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es.edu.cn

招生处(办)官网:zsb.sues.edu.cn

咨询电话:021-62750183

十五、其他须知

1.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具体专业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大类招生分流办法参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全日制本科按学院学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试行)》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校内转专业办法参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内插班生及平台内转专业实施细则》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未尽事宜按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上海科技大学

一丨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中路393号。

二丨层次

本科。

三丨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四丨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科技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技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五丨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六丨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七丨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八丨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所有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丨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丨录取规则

一、为探索“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选拔招录模式,学校坚持正确导向、公正公开、科学有效的原则,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校园开放日”活动,学校根据考生在“校园开放日”活动中的整体表现及报名材料,形成“校园开放日”成绩,详见《上海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

二、参加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并获得“校园开放日”成绩的考生,须在其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前批次本科志愿栏内填报学校,否则其“校园开放日”成绩无效。未获得“校园开放日”成绩的考生也可在其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前批次本科志愿栏内填报学校(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外)。考生文化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份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份省级招办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各省级招办按规定向学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份规定)。

四、学校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含高考总分和学校“校园开放日”成绩),满足被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依次比较学校“校园开放日”成绩、高考数学科目成绩、高考语文科目成绩排序录取;若以上三项成绩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五、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六、各省份录取具体办法以各省级招办公布内容为准;高考改革有关省份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一丨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管理科学专业、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 [2012]118号)。

十二丨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三丨监督机构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20685315

十四丨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anghaitech.edu.cn

本科招生办官网: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咨询电话:4009209393

十五丨其他须知

无。

上海商学院

一、就读校址

奉浦校区:上海市奉贤区东方美谷大道6333号;

漕宝路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1号:

交通路院区: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1933号。

本科普通专业就读校区为奉浦校区。

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就读校区为漕宝路校区。

高职专业就读院区为交通路院区。

二、层次

■ 本科 ■ 专科

三、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上海商学院

●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五、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商学院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校纪检监察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察机构。

六、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七、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人数的不平衡。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科目考试语种不限。

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日语(本科)专业为日语;朝鲜语(本科)专业为朝鲜语,其他专业为英语。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录取规则

在各省级招办划定的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学校的生源考生从高分至低分(含全国性政策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一、普通类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依次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对不愿意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需根据学校提出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分专业(或分专业组)填报,学校按照“专业”或“院校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不同专业选考科目组之间不能跨组调剂。

(二)同分处理原则:

1.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按投档同分排位排序。

2.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三)下列专业录取时还须符合如下条件:

1. 酒店管理专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专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上海生源考生实行秋季高考后、填报志愿前面试的办法。考生本人须接受“上海商学院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填报该专业志愿并参加专业录取;面试不合格者或未参加面试者填报志愿无效。具体面试事宜详见学校面试公告。

2. 商务英语专业(本科):须符合单科限制要求;高考外语科目成绩≥105分(满分150分)。

二、艺术类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成绩的录取规则:

1. 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合格线。

2. 高考外语科目成绩≥50分(满分150分)。

3. 录取成绩折算方法:录取合成分的折算方法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4. 录取规则:投挡原则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发布的招生录取文件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录取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

5. 各省级招办投档时,若文理科(或历史物理类)计划单列的,则按科类分别排序录取。

6. 同分处理原则: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7. 若省级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级招办政策规定。

三、其他相关规则

1.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

2. 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3. 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比例按缺额计划数的100%;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学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4. 若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有特殊政策的,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普通本科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二)普通本科理工体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三)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 号)

(四)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0元(沪发改价调〔2021〕25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包括:酒店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五)预科本科专业:按普通本科文科类专业收费标准

(六)普通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发改价调〔2000〕120 号)

●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二、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7105467

十四、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https://www.sbs.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s://zsw.sbs.edu.cn

咨询电话:

021-54252879/64280270

十五、其他须知

1.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合作高校为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商学院。

3. 修学期满,对符合上海商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01

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02

层次

本科

03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04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政法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05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06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批次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07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08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英语、翻译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英语语种,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俄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俄语或英语语种,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俄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09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入校后学校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色盲、色弱、弱视的考生不适宜报考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0

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学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专业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

3.对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视其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认可考生所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幅度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5.在按照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学校将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剂的参考。

6.报考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的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5分(含)以上。

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未完成的缺额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经过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学校将未完成计划调配至其他省份。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11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文科类本科专业每学年65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12

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及众多的院级奖助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3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39225811

14

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https://www.shupl.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官网:

https://zs.shupl.edu.cn/

招生微博:

https://weibo.com/shuplzsb/

招办微信公众号: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

咨询电话:

021-39225175,39225177,39225065

招办邮箱:

zhaosheng@shupl.edu.cn

15

其他须知

上海杉达学院

就读校址

金海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727号;嘉善校区地址为浙江省嘉善县人民大道505号;金桥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545号;长寿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652号。国际经济与贸易(不含中美合作办学)、法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旅游管理(含双语教学)、酒店管理(含双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含双语教学)以及所有语言类专业录取新生一、二年级在嘉善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金海校区就读。服装与服饰设计(不含双语教学)专业录取新生一年级在嘉善校区就读,其他学年在长寿路校区就读。其他本科专业录取新生一年级在嘉善校区就读,其他学年在金海校区就读;所有专科专业录取新生在金桥校区就读。

层次

■ 本科

■ 专科

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杉达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杉达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杉达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各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日语、西班牙语、翻译(日语翻译方向)等语言类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本专业语种;其他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学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平行志愿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所有专业录取时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无专业级差分。对于同分考生,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高考改革省份依次参考语、数、外科目成绩的高低,再出现同分,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专业调剂:对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视其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予以退档。

(二)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艺术类录取规则: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及文化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按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进行。学校直接使用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本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办法同普通类专业。

十一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普通本科收费

1.金融学(双语教学)、会计学(双语教学)、时尚传播(双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双语教学)、旅游管理(双语教学)、酒店管理(双语教学)专业60000元/年;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专业48000元/年;

3.金融学(CFA方向)、财务管理(CIMA方向)专业45000元/年;

4. 其他普通本科专业35000元/年。

二、艺术类本科收费

1.服装与服饰设计(双语教学)、环境设计(双语教学)专业70000元/年;

2.其他艺术类专业46000元/年;

三、普通专科收费

所有专科专业18000元/年。

收费文件依据为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嘉善校区3500元/年;其他校区4000元/年;金海校区学生公寓(C区)4500元/年。

收费文件依据为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二

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上海杉达学院新生助学金;上海杉达学院励志奖学金;谢希德奖学金;智瑾奖、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三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20262836

十四

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andau.edu.cn

招生办官网:zsw.sandau.edu.cn

咨询电话:021-50210897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崇明校区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东滩大道999号

虹口校区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90号

除音乐学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虹口校区外,

其他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均为崇明校区。

本科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2023中国独立学院综合实力排名第三方评价“出炉” 上外贤达全国第四,上海第一!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

符合毕业要求,

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的

本科毕业证书。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1.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本科招生计划的1%

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各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入学后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

??朝鲜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朝鲜语,

??阿拉伯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阿拉伯语,

??德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德语和英语,

??法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法语和英语,

??西班牙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西班牙语和英语,

??其他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1.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2.学前教育、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色盲色弱不宜报考。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范围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顺序(梯度)志愿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按招生计划数,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二、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同分规则: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对于上海考生,同时参考考生的上海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

六、艺术类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且艺术类统考合格。

2.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遵循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投档成绩,以省级招办规定折算方式为准;如省级招办无相关规定,学校按文化成绩过线,以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同分规则: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七、对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提档要求,但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凡不愿意专业调剂者,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学费标准

1.英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新闻学(新媒体方向)、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 38000 元;

2.学前教育(双语班)每生每学年45000 元;

3.会计学(双语班)、法学(双语班)、会展经济与管理(双语班)、新闻学(双语班)、法语(双语班)、德语(双语班)、西班牙语(双语班)、翻译、金融科技、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每生每学年 56000 元;

4.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专业、商务英语、德语(商务方向)、法语(商务方向)、西班牙语(商务方向)、金融学(全英语教学班)、工商管理(全英语教学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语教学班)、会计学(全英语教学班):每生每学年68000 元。

【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六人间5500元/生/学年;四人间6900元/生/学年

【沪教委民(2015)4 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 021-51278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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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进校后转专业按学校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正在进行独立学院转设相关工作,秋季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时以教育部批准的校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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