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9 11:59:28|已浏览:24次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8月31日消息(记者 符彩云)近日,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该市公办高中2023年度秋季学期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三亚市第一中学、三亚市第二中学、三亚市第四中学、海南中学三亚学校、西南大学三亚中学、三亚市田家炳高级中学、三亚市民族中学、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三亚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三亚附属中学、崖州湾科技城南开中学、三亚市崖城中学等12所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三教〔2012〕207号文规定,三亚户籍学生免收学费、课本费和住宿费;非三亚户籍学生按该标准执行,课本费实收。根据琼财非税〔2015〕822号文规定,普通高中择校费从2015年7月1日起免收。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海南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琼府办〔2017〕124号)执行。
各学校要严格遵照执行标准。同时应在显著位置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在招生简章或招生信息中明示收费项目及标准,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若发现违规收费行为,请及时拨打88362185(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88657800(三亚市教育局)举报。
三亚市公办高中2023年度秋季学期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表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