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18 14:34:51|已浏览:179次
2023年12月29日,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发布【中国驻纽约总领馆领区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图源:veer
各位留学人员: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肯定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大家回国服务、为国服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已启动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详情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42)。现就我领区留学人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自费留学人员,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属中国驻纽约总领馆领区所辖,包括康涅狄格州、缅因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新泽西州、纽约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罗得岛州、佛蒙特州。2023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一)A类申请人须为在外学习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4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B类申请人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如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如为博士后: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注: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奖励金额
A类奖学金标准为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B类奖学金标准为10000美元/人。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44)并按以下流程申报。
(一) 登录系统申报
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15日0时至2024年2月29日23时59分期间登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仔细阅读《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46),完成线上申报。综合历年申请情况,申报截止前3天会出现申报高峰,建议合理安排网上申报时间。
(二)提交电子材料
1.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须将申请表打印并手写签字,按上传材料顺序将所有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申请人姓名+就读学校+专业(例如:张三+纽约大学+生物医学工程)。
2.请前往我馆教育处网站(https://newyork.lxgz.org.cn/newyork/xwdt/2023122104463239080/index.html)下载并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3.提交时间。请申请人于美东时间2024年2月29日前(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nyjyz05@moe.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2023优自奖-姓名-参评组别”。
注:申请人应保证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支撑材料均真实有效。无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接受当面递交和邮寄。如逾期提交,将无法参加评审。
四、评选程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报名结束后,我馆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初审,形成推荐人选并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终审。申请人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办理状态。
五、咨询方式
1. 中国驻纽约总领馆教育处 陈冰雅
电话:212-244-9392转8011
邮箱:nyjyz05@moe.edu.cn
2. 国家留学基金委选培部(负责业务咨询)
电话:0086-10-66093992
邮箱:zfs@csc.edu.cn
3. 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资源部(负责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086-10-66093306
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来源: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