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4 11:07:29|已浏览:192次
办理留学手续主要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获得留学学校的入学许可;
第二步:通过学校等机构向日本法务省入境管理局申请、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第三步:申请并取得签证。
什么是“留学”在留资格?所谓的“留学签证”只是习惯叫法,并非正式的签证种类。赴日留学人员在取得“留学”用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即可申请相应签证。根据201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修订版“入国管理法”(日本),留学生的在留资格统一为“留学”,“就学”在留资格已取消。以下为新“在留管理制度”(2012年7月9日起实施)中的“留学”在留资格概要。
在留时间:在留时间最短为三个月,最长为四年三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一年三个月/两年/两年三个月/三年/三年三个月/四年/四年三个月)
可否打工:可。获得三个月以上在留资格的留学生,向入国管理局申请到“资格外活动许可”后即可打工。打工有时间限制,原则上每周28小时以内。不可从事色情行业,如违反规定,会被严格处理,也有可能被强制遣返回国。2012年7月9日新 “在留管理制度”实施以后,初次以留学目的入境者可在出入境港口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但在留时间为三个月的留学生因不是“在留卡”的发放对象,无法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所以不可以打工。
交通费学生折扣:有。留学生可以享受学生折扣,详情请向日本校方确认。
医疗保险:有。获得三个月以上在留资格,并获得“在留卡”的留学生,在日本国内市、町、村相关窗口可办理日本的国民健康保险手续。
在留获得批准后,如何申请签证?日本留学签证需要通过代办机构申请,签证代办机构名单详见中国各地的日本国驻华使领馆网站。
有关申请签证的各使领馆界定原则上是“所生活的地区”,而不一定是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比如,申请人的户口在重庆,但申请人的居住地或学校在北京,并能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明,即可选一家在北京的代办机构向日本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北京)申请。不过个别情况请与代办机构仔细确认后申请。
申请在留资格为“留学”的签证所需材料为:护照/照片/“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暂住证或居住证明(申请人户籍不在申请地的领事部或总领事馆管辖范围内时)/签证申请书/留学调查表/经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毕业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详情请见: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visa_shikaku.html。签证申请材料会有变动,请务必在官方网站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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