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3 16:42:17|已浏览:209次
一、幼儿感受音乐的特点
学龄前儿童正处在具体形象思维阶段,生活经验相对贫乏,全法知识的迁移能力和表达能力,注意力容易分散,好动不好安静等他们对音乐的感受基本上是处在笼统的,模糊的,单调的肤浅的水平上,只能跟住音乐做很简单的动作,因此,在对学前儿童进行音乐感受力的培养时,既要注意引导他们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和情绪反应,又要注意引导他们认识所采用的各种主要表现手段,并使知道这些手段与音乐的形象、情绪之间的密切关系,其发展的趋势是从他们原有的基础上逐步趋向于比较细致、清晰、丰富和深刻。
二、幼儿表现音乐的特点
音乐表现力是富于表现力地、准确地通过音乐传达音乐的情感和内容,以及表现音乐的音响结构本身的能力。它是建立在音乐感受力基础之上的动作操纵能力,表现个人对音乐的感受和体验,也能用其他的符号系统来表现。各个年龄阶段的幼儿根据他的身体和年龄特点, 认知方面的发展他们能用一系列表现手法来表现音乐。
三、幼儿创造音乐的特点
音乐创造力主要是通过音乐激活和唤醒幼儿对音乐创造力的前能并通过语言、节奏、舞蹈歌曲等形式的改变或创编表现出来的。对于幼儿来说,音乐的创造性主要表现在创编歌词和动作方面。年龄尚小的幼儿会用动作、嗓音和脸部表情对音乐做出某种反应,多半是知觉反应,创造性意识和表现意识还尚未萌芽;而年龄稍大的幼儿可以自由地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创造性表达。如小班所选歌曲的每段歌词一般只含一个形象,而且歌词中有较多有规律的重复,以减轻幼儿的记忆负担。教师在引导幼儿创编时,只要求幼儿改变个别名词、动词、象声词,并用新词代替远歌词中的相应词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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